大冶仁和会计培训学校

173-6295-3551

公司出售二手车发票怎么开

编辑:大冶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05-28

【问】公司出售二手车发票怎么开?

【答】根据《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

自2018年4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价合计"栏次仅注明车辆价款。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收取的其他费用,应当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

相关知识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规定

(1)纳税人从事机动车(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须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纳税人识别号”栏内打印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如购买方需要抵扣增值税税款,该栏必须填写。

(3)填写“购买方名称及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栏时,“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应换行打印在“购买方名称”的下方。

(4)“完税凭证号码”栏内打印代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完税证号码,自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此栏为空。

(5)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机动车,通过新系统开具时应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选填“免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自动打印显示“免税”,“增值税税额”栏自动打印显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不含税价”栏和“价税合计”栏填写金额相等。

(6)如发生退货的,应在价税合计的大写金额字前加“负数”字,在小写金额前加“-”号。

(7)纳税人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如在办理车辆登记和缴纳车辆购置税手续前丢失的,应先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补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手续,再按已丢失发票存根联的信息开红字发票。

补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具体程序

1. 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消费者到机动车销售单位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售单位发票专用章);

2. 到机动车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3. 由机动车销售单位重新开具与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上一篇:折扣、折让、回扣、佣金及返利

下一篇:税款滞纳金的天数怎么算

联系方式

选择专业时,如果犹豫不定,不知道选择哪个比较好,敬请致电,专业的咨询老师会为你解答。

  • 报名热线:173-6295-3551
  • 咨询老师:刘老师
  • 点击咨询:

友情连接:

关于我们|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QQ咨询
在线咨询
在线报名
173-6295-3551
返回顶部